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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注册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24-04-15 09:44   40 次浏览

在成都市注册分公司,您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一般性的步骤和所需材料,但请注意,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大致如下:

  1. 申请:申请人需要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当场或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关会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审查:办理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

注册分公司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总公司的拨款证明。
  3.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 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6. 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如果负责人不是本地的,还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7. 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已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 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 如果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还需要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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